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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英語專業教學助理獎勵金實施要點

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全英語專業教學助理獎勵金實施要點

為獎勵本校教學助理針對全英語專業課程額外進班給予協助,以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果,並配合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」,特訂定「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全英語專業課程教學助理獎勵金實施要點」。

受獎勵之全英語專業課程教學助理(EMI 教學助理)需依本校「教學助理協助課程實施要點」規定聘任,且僅獎勵當學期獲「教師英語授課獎勵」中全英語課堂之教學助理。

詳細內容請參閱實施要點全文,並使用附件之申請表件進行申請。

聯絡人:黃天藝

單位: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雙語中心

電話:(02) 2732-1104 或 (02) 6639-6688 分機 82082

地址:10671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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